【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

附件:銓敘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