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 第二點、第六點調整膳宿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71相關內容【校區實施防蚊噴藥】 總務處公告:本校於10/13(星期五)放學後,實施校區防蚊噴藥2023-10-12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2022-01-19111年2月校務基金月報202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