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 第二點、第六點調整膳宿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34相關內容111年9月校務基金月報2022-10-20★臺南海事111學年度升學及就業博覽會★5/11(四)樂群館一樓登場!2023-05-08【體育班特招】本校111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簡章、考生防疫注意事項及因應疫情補考措施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