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 第二點、第六點調整膳宿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08相關內容農曆春節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2025-01-13【資深優良教師】113年本校資深優良教師2024-02-23114年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複賽-佳作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