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出差旅費支給標準及補充規定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6-05-2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本次修正重點:1.交通費:搭乘飛機、高鐵、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登機證存根,但當日往返者,無須檢附。2.學生住宿費每日上限改為600元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出差旅費支給標準及補充規定-1150520修訂 Post Views: 113相關內容114學年度第1學期【重補修】課程時間表2025-11-04114年度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第2次公告2025-03-11「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