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6-07-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自116年1月1日起,出席費由現行每次2,500元增至3,000元。教育部來文行政院公文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 Post Views: 175相關內容本校114學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名單,如附件。2025-06-17114年5月校務基金月報2025-06-02因應臺南市宣布10/5(四)停止上班上課,第一次定期考試調整方式202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