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六點修正,有關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膳宿費編列上限規定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閱讀全文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六點修正,有關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膳宿費編列上限規定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