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110)年度COVID- 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0年12月2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907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本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
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有關旨揭接種作業,本市執行期程自本(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月7日(星期五)止。

四、基於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於第一
劑,指揮中心爰修訂「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10年12月1日修訂版,下稱意願書),並已於12月9日陸續送達各區衛生所,請協助派員至轄區衛生所領取意願書,並確實將接種須知分發提供家長參考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以及接種第二劑BNT疫苗之效益,充分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五、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詳閱新版之意願書,可選擇於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詳細填寫家長(或立意願書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請貴校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後回報(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x7Z8Q4sDb5qTPuWq7 ),以利相關資料彙整。
六、另請貴校比照第一劑接種作業模式,提供「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予協助貴校集中接
種作業之合約醫療院所,符合接種對象尚未接種第一劑疫苗者,亦可於集中接種作業時進行接種。另對於未於校園
集中接種作業之青少年,可由家長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BNT COVID-19疫苗,後續依
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或可於本局安排/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接
種。並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七、依據BNT 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及上市後監測資料,接種BNT疫苗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且較
常發生在接種第二劑之後以及年輕男性。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發生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請貴校偕同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注意學生身體狀況,並評估視接種作業期程調整課程活動,若學生接種後有前述症狀, 請至本局表單回報(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bjFjD6LoP9b3Qn5s5),並持續追蹤關懷該生健康狀態14天。另指揮中心業已公布「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並置放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提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