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學務處提案2022-01-27公告本校111年度游泳池救生員甄選錄取名單(第一次甄選)2022-03-22【升學】學習歷程-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準備指南-連結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