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勤管理】自8月15日起有關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之調整,教育部業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有關學校教職員工請假相關事宜,請依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五、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規定辦理,亦即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應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定辦理。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五、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二)教職員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
               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教育部函

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