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1-11-01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學務處 / 035.衛生組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944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二、本次修正係配合指揮中心陸續放寬外出佩戴口罩措施,爰調整暫免佩戴口罩之依循原則,另並補充「有相關症狀」仍應佩戴口罩之規定,以兼顧風險管控。 Post Views: 148相關內容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112 年度游泳池救生員甄選簡章 (第二次)2023-08-28轉知函轉教育部「學務通訊月刊」自111年度起採電子版發行,請查照。2022-02-23113年度「95年次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