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1年度第三次專案計畫運動教練甄選錄取名單2022-09-08110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總務處提案2022-01-19國立臺南海事學務創新人力甄選簡章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