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子女教育補助】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開始申請2024-09-06111年軍民聯合防空演習(萬安45號)2022-07-14【校慶表揚】113年12月14日校慶表揚服務本校資深優良教職員工名單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