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84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111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11108262022-09-23【技佐甄選】本校115年度資訊處理職系技佐甄選簡章2026-01-16114年度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公告202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