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一份,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2-02-08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5.衛生組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075A號函辦理。二、請代表本市參加學生舞蹈、音樂、鄉土歌謠及創意戲劇比賽學校,依所附處理原則辦理,並轉知所屬參加個人組學生配合辦理,相關內容請詳閱教育部函文及本處理原則。三、其他未盡事項悉依110學年度各表演藝術類競賽實施要點辦理,若實施要點與本處理原則不同,以處理原則為優先。四、本處理原則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五、檢附教育部函文及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各1份供參。 Post Views: 76相關內容函轉教育部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護『心』保健 疾病byebye 創意短片徵選活動」簡章1份,請協助周知並鼓勵教職員工生踴躍參加,請查照。2022-07-20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自本(111)年10月13日零時(表定航班抵臺時間)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0+7)案2022-10-20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111年4月26日起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其中自主防疫之4天,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請查照。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