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修正之「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以下簡稱處理原則)附件1-1、1-2、2-1」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2-03-04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5.衛生組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之「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以下簡稱處理原則)附件1-1、1-2、2-1」1份,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814A號函辦理。二、有關競賽佩戴口罩規範及相關防疫規定,請本市代表參加全國音樂比賽、鄉土歌謠、舞蹈比賽及創意戲劇之參賽學校配合旨揭處理原則及上開函文辦理。三、檢附教育部函文、處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Post Views: 114相關內容「及時愛自己,愛篩抽好禮」抽獎活動2024-09-02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辦理「111年度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請轉知相關人員視需要報名參加,請查照。2022-05-25指揮中心111年4月15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57號函示有關「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年齡之參加者,須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措施,相關規定補充如說明,請查照2022-05-19
指揮中心111年4月15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57號函示有關「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年齡之參加者,須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措施,相關規定補充如說明,請查照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