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修正之「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以下簡稱處理原則)附件1-1、1-2、2-1」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2-03-04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5.衛生組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之「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以下簡稱處理原則)附件1-1、1-2、2-1」1份,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814A號函辦理。二、有關競賽佩戴口罩規範及相關防疫規定,請本市代表參加全國音樂比賽、鄉土歌謠、舞蹈比賽及創意戲劇之參賽學校配合旨揭處理原則及上開函文辦理。三、檢附教育部函文、處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Post Views: 15相關內容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請學校配合相關防疫情處理作為,請查照。2022-03-02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請查照。2021-12-2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即日起調整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快篩檢測日期,請查照。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