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84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12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預算執行情形共同缺失事項2024-03-05114年全國海事類技藝競賽-水產食品職種 團體組 第三名2025-11-21國立臺南海事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6 次擴大行政會議紀錄202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