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42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法規命令】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2023-12-14111年軍民聯合防空演習(萬安45號)2022-07-14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教學研究會議宣達事項及討論題綱2023-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