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111學年度國立臺南海事學校 特殊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報到作業公告2022-08-03檢送客家委員會辦理「111年度客家能力初級認證」之到校施測服務簡章及客語認證輔導費開班申請表,敬邀本校踴躍申請參加。2022-03-09【升學】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重大變革及重要注意事項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