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11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資料11301192024-01-16113年7月校務基金月報2024-08-07【學習歷程】學習歷程-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準備指南20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