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49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4學年度新生訓練暨銜接教育規劃表2025-07-10國立臺南海事高級水產職業學校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修正2022-07-01【科技繁星】本校113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推薦名單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