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8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介聘】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2024-01-17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三級預防流程與實施原則2023-11-03「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專任助理錄取公告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