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5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10069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主旨:函轉「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5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10069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53916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本年5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100699號函辦理。